□張貴峰
  深圳國企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務中心最近實行的車改方案:總經理每月6800元,副總經理每月4800元,部門正職與副職每月補貼分別為3600元、3200元,遠遠超出7月出台公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堪稱“最牛車補”。(10月16日《南方都市報》)
  在“全面車改”和“收入分配改革”的雙重改革語境下,上述這種動輒便是中央車補標準數倍、超過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最牛車補”,無疑顯得非常“扎眼”。而一旦容忍、放任這種畸高的“最牛車補”泛濫,不僅明顯違背相關改革所秉持的“廉潔節儉”、“公平分配”等改革原則要求,而且勢必也會對相關改革的順利推進造成極大的不必要干擾,甚至有使其“走形、變質”的危險。
  比如,如此畸高的車補,勢必會使車補淪為一種事實上的變相福利,嚴重違背了此前中央確定的“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要求;再如,最高每月6800元的車補,不僅超過當地平均工資,也是該企業普通職工300元車補的近23倍。這意味著,這一“最牛車補”不僅會放大國企與一般社會職工的收入差距,也會進一步加劇和惡化國企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製造新的分配不公。
  一個不僅令公眾咋舌,也“引起部分基層員工不滿”的國企“最牛車補”方案,之所以能順利出台,除了當事國企管理者的自利衝動之外,應該說,也與目前國企車改缺乏權威專門的配套制度直接相關。如據報道,針對國企車改,此前中央下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還“沒有明確方案”。
  在這種背景下,要想有效避免國企畸高“最牛車補”現象的發生,預防其可能對公車改革、國企薪酬改革造成的各種消極不利影響,最重要的顯然不是簡單指責當事國企管理者的自私自利,而是必須儘快同步制定出台與目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國企車改方案,充分將國企車改也納入到“全面車改”的制度籠子里,確保公車制度改革能實現無遺漏“全覆蓋”。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共部門的公車改革,要專門制定方案,適時推出,限時完成”。對此,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原標題:最牛車補,呼喚國企車改方案儘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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