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7月2日,民政部向各地民政部門發出緊急通知,進一步安排部署各項救災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強化應急值守,安排精通業務的人員24小時值班,主要負責人要上崗帶班,保持24小時聯絡暢通,確保及時處置、上報災情,有序應對災害事件。
  入汛以來,我國部分地區接連遭受暴雨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災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當前正值主汛期,暴雨洪澇、滑坡、泥石流、颱風等自然災害形勢十分嚴峻。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救災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牢固樹立抗大災、救大災思想,進一步完善救災應急機制、預案和工作流程,落實救災工作責任制。要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規定,切實加強與本地氣象、水利、國土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密切關註災害性天氣過程,嚴密防範強降水可能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對於預判可能造成災害的天氣過程,要將預警信息通過手機、廣播、電視、報紙、電子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向受災害威脅地區發佈,確保發佈到戶、預警到人。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強化應急值守,安排精通業務的人員24小時值班,主要負責人要上崗帶班,保持24小時聯絡暢通,確保及時處置、上報災情,有序應對災害事件。要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加強災情報送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省級民政部門要在災害發生6小時內報告初步災情,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蹤的重大災情應在2小時內報告。對於發生在中央企業管轄範圍內的災害、暫未定性或難以定性的涉及自然災害事件以及因災造成交通運輸等方面影響的,也要第一時間瞭解情況並及時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客觀報送。對於暴雨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突發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要及時開展應急評估,作出快速評估預判。要不斷完善災情會商核定和情況通報制度,做到災情初報及時、核報準確、評估科學、發佈規範。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把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防災救災工作的首位,可能遭受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影響的地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做好危舊房屋、危險地段人員的緊急轉移和避險轉移工作。要按照本地救災應急預案要求,災害損失數據達到響應等級的,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派出工作組第一時間趕到災區,抓緊調運發放生活類救災物資,協調下撥救災應急資金,認真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安全住處、有乾凈水喝、有醫療服務,努力維護災區社會秩序。要結合本地救災工作實際,切實做好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實物儲備和協議儲備,加強與本地交通、鐵路等部門的應急聯動,確保救災物資能夠迅速、安全運抵災區。在做好本級應急儲備工作的同時,要引導受災害影響地區群眾提前購買儲備能保障全家1-3天使用的食品和飲用水,確保應急救災急需。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和《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積極協調本地財政部門,認真落實救災資金預算和救災工作經費,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進一步規範資金撥付程序,簡化撥付手續,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要求,區分救助對象,建立工作台賬,定期公佈資金分配、使用和發放等情況,主動接受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認真做好救災資金的發放和監管工作,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社會效益。  (原標題:民政部發緊急通知 安排部署當前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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